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以及《关于调整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类别的通知》(辽人考〔2014〕1号)文件规定: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3科)。
虽然说国家有明确的申报标准。但是由于该标准略显“笼统”,在实际审核过程中,地方审核部门又加入了地方要求。因此导致很多考生对报名条件这部分要求,不是很清晰。现在我们仅就省内主要地区的报考要求,进行详细的解读。
报考的要求主要是两大点(必需同时满足),即学历的要求、工作单位的要求:
(一)学历要求
1. 要求毕业证毕业年限满足。具体要求见下表:
2.要求毕业证专业满足,专业可参照下述链接:
3.需要说明的是,由于非全日制毕业证,是边工作,边完成学业的。所以在这段期间的工作年限都是累计的。
(二)工作单位满足
这里所说的满足,要求是所在的申报单位必需要有“施工单位资质”。在大连地区报考审核会比较严格,审核部门会通过系统对其社保核实。一经发现申报单位与实际所在单位社保不符合,或申报单位无施工单位资质的,本次报考做无效处理。
如果不满足报名条件怎么办:
(一)如果学历不满足,建议尽快报一个学期较短的成人学历。
(二)如果是工作单位社保不满足,建议报到不查社保的地区,或者是将自己的社保转入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交满三个月。
以上即是关于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的解读。不知道对您有没有帮助呢?如有问题欢迎咨询我校老师。